這是一項自願性計畫,即製造商或零售商在查證是否遵守特定市場現行強制性法規之餘所實施的計畫。 該計畫所依據的測試規章能反映出製造商或零售商所稱預定產品銷售市場適用的現行強制性法規。 該計畫共有六項與性能相關的條件,除滿足強制性法規外,製造商或零售商還可以選擇根據程式的七項自願性性能相關標準中的一項或數項標準,對產品進行測試:
- 品質
- 性能
- 耐用度
- 功能
- 實用性
- 工藝
- 首選材料
SGS 會隨機抽樣產品進行初步測試,再從生產現場或銷售點隨機抽樣產品進行監測或監督測試。 SGS 實驗室完成初步測試並證明產品確實遵守法規且與性能相關的特定條件後,就會核發 SGS 獨立檢驗標籤,核可有效期限為一年。
計畫規定,通過審核的產品必須在一年有效期內重複測試 (監督),確保該項產品仍然遵守法規及議定的性能相關條件,才能在當年度繼續標示 SGS 獨立檢驗標籤。
獨立檢驗標籤目錄會顯示測試日期和結果及其他產品相關資訊。目錄所顯示的測試結果是初步測試和或監督測試的結果 (以獨立檢驗標籤目錄註明的內容為準),並且代表同一個生產批號的產品。
免責聲明
倘若所採用的製程及材料有任何變化,獨立檢驗標籤目錄中顯示的測試結果可能會一併變動。
SGS 並非產品製造商、供應商或經銷商,不就產品適用於任何特定用途與否提供任何擔保、陳述或保證,也不承擔因使用產品所導致的任何責任。 買家不應完全依賴 SGS 提供的任何資料及性能規格或參數。 本文所述資訊為 SGS 專有資訊,SGS 保留隨時更改本文所述資訊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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