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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發布針對電子電氣產品徵稅法規將於4月1日正式實施

04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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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4日,瑞典發布對含有特定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產品進行徵稅的法規。新法規將於2017年4月1日正式實施,7月1日起開始徵稅。針對的產品範圍包括烤箱、冰箱、洗衣機、吸塵器、電話機、路由器、遊戲機和電腦等白色家電產品及其他電氣產品。主要限制氯系、溴系和磷系共三大類阻燃劑。

表格1: 稅收規則

電氣產品徵稅單位最高稅額
白色家電產品8克朗/千克
(折合約港幣7.1/千克)
320克朗/產品
(折合約港幣283.9/產品)
其他電氣產品120克朗/千克
(折合約港幣106.1/千克)
應納稅的產品重量為產品淨重,不包括產品包裝和說明書等重量。
此外,法規對符合限制物質要求的產品製定了減稅政策。
表格2: 減稅條件
條件限制物質要求最高稅額減免

產品的PCB板 或 大於25g的塑料部件

其均質材料中經物理混合的溴系或氯系化合物不超過0.1%高達50%
其均質材料中經物理混合和化學結合的溴系或氯系化合物不超過0.1%,且經物理混合的磷系化合物不超過0.1%高達90%

瑞典徵稅法規一旦正式實施,向瑞典出口電子電氣產品的企業可能需繳納大額的稅費。
SGS建議企業儘早調查產品的氯系、溴系和磷系阻燃劑含有情況,以便符合減稅政策,降低出口成本。作為全球領先的檢驗、鑑定、測試和認證機構,SGS可為您提供培訓和測試服務,助您降低徵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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